金寨县丽景小区某人的恶劣行径:本人于9月30日17:40左右去该小区给爸妈送过节生活用品,将车辆倒至门口三至四摩托车库旁,特意看了不影响其出入为原则,车上留有电话号码,由于担心75岁父亲提不动油米鸡蛋等重头货,下车帮忙送货,到家老妈心疼女儿还没吃晚饭,就煮了碗水饺,吃完水饺下来大约18:30左右,上车发现车子动不了,随下车检查发现靠车库门左侧前后两轮被人为划裂,报警求助,一时间小区居民陆陆续续出来,大家心照不宣,据了解,我是第二个由此遭遇的人,手法一致,并且有目击者听到当日徐*明喊“谁的车,谁的车”,由于本人不是本小区居民,没听到,车辆就此惨遭破坏。这种损人不利己行为为何得不到惩罚?我的财产损失该不该得到赔偿?如此不文明行为为何屡屡得手?请公众广泛关注,请有关部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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