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投资创业中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来源单位:市投创中心 发布时间:2019-03-04 16:39 访问量:

为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预算管理制度,一切经费收支必须纳入年度预算,经中心领导班子研究批准后执行。

二、各项经费收支均由财务归口管理,经费支出按经办人签字、财务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后,按照经费支出规定程序报送审批。

三、确因特殊公务需要借款的(仅限在编人员),须填写借款单,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所有借款须在一个月内结算、归还。

四、固定资产购置,先由申请科室报分管资产工作的中心领导批准,由办公室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购置,报销时凭资产申报审批表支付。

五、工作人员出差住宿、伙食补助和乘坐飞机、火车等标准,按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中心招商公务招待由承办科室填写《招商接待派餐单》,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向中心主要负责人汇报实施。报销时须凭《招商接待派餐单》、原始菜单和发票“三单合一”。

七、市级接待经费的结算按照《六安市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