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追究】六安通报二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一、舒城县山七镇龙山村原文书刘同秀对产业扶贫申报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刘同秀在龙山村2017年第三季度产业扶贫项目申报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让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仰某户申报并领取产业扶贫(生猪养殖)资金800元。刘同秀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刘同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裕安区西河口乡落地岗村文书吴世忠危房改造验收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5月,落地岗村贫困户钱某某户申报危房改造项目,当年实际未建房,直至2019年12月才开始施工建房,但在2016年度危房改造验收申报中,吴世忠作为包组干部,在明知钱某某户未建房的情况下,仍在竣工验收表上签署验收合格意见,并拍摄虚假竣工照片,帮助钱某某户套取当年危房改造资金2万元。2020年4月,吴世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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