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审计】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来源单位: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08-12 15:12 访问量:


(一)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按省审计厅统一要求,全市开展了霍邱县、金寨县、霍山县、金安区、裕安区和叶集区(舒城县由省审计厅直接审计)2019年度脱贫攻坚政策贯彻落实、资金分配使用、项目建设管理和绩效等情况审计。2019年全市扶贫资金投入54.13亿元,实现脱贫7.72万人,截止2019年末,未脱贫人口减至1.14万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23%。总的看,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集中力量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1、政策落实存在不精准问题。霍邱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系统50名已死亡人员应清理未清理、151名残疾人的健康信息不准确;金寨县16名从事微商贫困人口未享受网络资费补助扶持政策,77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慢性病人员未安排体检;霍山县22名贫困残疾人未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叶集区两名贫困残疾人少补助危房改造资金2万元。

2、资金使用管理不够严格。金寨县未按月发放生态护林员管护劳务报酬;霍山县扶贫整改资金199.66万元未安排使用;霍山县、裕安区部分扶贫小额信贷逾期未还,涉及资金204.36万元;裕安区201个已完工扶贫项目资金结余886.24万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叶集区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00万元使用不规范。

3、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霍邱县潘集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偷工减料、工程质量较差;金寨县部分扶贫项目验收缺少项目主管部门参与;霍山县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未落实长效管护责任,水质水量不稳定;裕安区丁集镇丁南居委会饲料加工扶贫基地项目等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未按计划建成发挥效益,部分已完工程竣工价款结算不及时或结算程序不合规。

4、项目绩效和收益管理存在问题。如金寨县部分产业扶贫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且未对贫困户进行分红;金安区部分乡镇产业扶贫带动项目、带动贫困户与事实不符,城北乡谢湾村投入45万元财政资金建设的扶贫车间项目现停工停产;叶集区平岗街道办事处芮祠新村投资收益未收缴到位。

(二)生态环境和污染防治审计情况

市本级组织对城区6个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调查,计划投资118,950.51万元,建设配套管网197.96公里。审计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管理工作不到位。市城管部门未全面掌握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总规模数据;市人民医院无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凤凰桥污水处理厂未按规定配备符合条件的安全员在岗;市东城供水公司委托代征污水处理费工作未按规定签协议,市排水公司按排水量计征企业污水处理费缺少认定公示过程。

2、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市城市污水管网及城北污水处理厂工程等项目勘察、设计未公开招标,涉及合同金额166万元;8个项目工程建设未办理施工许可证,3个工程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工程施工管理不规范。如污泥处置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长期未到岗、太阳能干化厂厂址变更后仍沿用原施工方案;东部新城水环境治理工程6个合同包的部分签证变更未办理审批手续,涉及金额3481万元;4个工程未办理竣工备案,3个工程未及时办理价款结算。

4、部分项目未完成,运行绩效不充分。凤凰桥中水回用工程、河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未开工,污泥处置工程未如期完工;东城污水处理厂等2个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不足,污泥也未得到有效处置。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审计情况

重点关注了市直政府债务情况。截至2019年末,系统内市直政府债务余额共计1,687,137.79万元,债务率89.78%。政府债务余额较市人大批准限额 1,769,029.49万元低81,891.70万元。

审计表明,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工作,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债务总体风险可控。但审计抽查发现, 2017-2019年政府债券使用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债券项目推进慢。调查发现,2018年S244罗岗至分路口项目等4个项目支出进度小于30%,5个项目支出进度在60%至80%之间,其中,原江淮电机厂棚户区改造项目3,784.17万元闲置2年半以上,S244罗岗至分路口、关塘石塘棚户区改造、水洗绒厂周边棚户区改造等项目56,103.45万元闲置1年半以上。

2、部分债券分配不够精准。如2017年债券资金安排的皖西路-梅山路交叉口人行天桥项目、皋城中学门前人行天桥项目因前期准备不充分未通过专家论证,安排的资金长时间闲置后被调整。

3、棚改专项债券项目库衔接不够顺畅。住建等部门未能将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计划和项目计划有序衔接;至2019年底,拨付至两区的棚改债券资金182,982万元仅使用78,045.21万元,占42.65%,资金绩效未能有效发挥。

4、债券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市交通局、市交投公司挪用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资金88.77万元用于项目办经常性支出;金安区城北乡2019年7月挪用专项债券资金29.07万元用于支付征地协调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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