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单位:市金融监管局(金融办) 发布时间:2020-10-13 16:43 访问量: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文件,我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国内外金融形势和全市金融行业发展重大问题,拟订全市金融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加强金融行业服务、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联系中央、省驻市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协助做好地方金融监管工作,为金融监管机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3、负责地方金融行业管理和地方金融企业考评工作;按规定负责地方金融机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地方金融机构有关改革发展工作,促进地方金融建设。

4、承担驻市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行业的协调服务工作;联系各类金融机构,引进域外和外资金融机构入驻,并做好配合服务;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5、参与协调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全市资本市场的培育、改革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协调企业上市和重组、兼并、再融资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

6、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信用体系建设。

我局是市政府直属行政单位,下设1个事业单位,共有人员编制15个,其中行政编制10个,事业编制5个,截至2019年年底,我局在编在岗人员1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4人。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我行政单位国有资产 143.27 万元,占 100.00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0 万元,占 0.00 %,其中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和其他国有资产 0 万元,占 0.00 %。流动资产 122.29 万元,占资产总额 85.36 %;固定资产 20.98 万元,占资产总额 14.64 %。固定资产中通用设备 9.63 万元,占 45.92 %(其中,车辆 0 万元,占 0.00 %,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 0 万元,占 0.00 %);专用设备 0.03 万元,占 0.14 %(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 0 万元,占 0.00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11.32 万元,占 53.94 %。

 (二)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坚持“问题导向”。聚集金融薄弱环节,解决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题。重在疏通传导机制,落实国家定向降准政策,用足用活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围绕支持实体经济和创业创新,努力保持信贷稳定增长。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合理融资需求。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围绕我市六大平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大力支持重大战略、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深入开展“四送一服”、“千名行长进万企”活动,大力营造“四最”营商环境。加强调度考评,发挥县区政府金融安全考核和金融机构考评办法政策导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坚持银企专场对接与日常对接相结合,加快推进银企对接网上平台建设,建立常态化银企对接机制。

2、注重“两个发力”:一是抢抓国家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上市支持力度和推进新三板制度改革机遇,强化项目化管理,加强后备资源摸排和储备,“一企一策”推进在审和在辅导项目,推动我市企业上市挂牌。鼓励现有上市挂牌企业创造条件再融资,推动县区平台公司创造条件提升信用等级,加快股权投资基金培育,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我市投资设立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我市企业,以市场化的方式推动企业走向资本市场。二是加强工作调度,拓展新型政银担业务,完善“税融通”“续贷过桥”等信贷运营模式,持续推动金融精准脱贫,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实现“劝耕贷”业务县区全覆盖。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扩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规模,推进绿色保险。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深度和密度,鼓励政策性保险、商业性保险加大对重点产业、创新创业以及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

3、守住风险底线:完善风险防控体制机制,结合市县机构改革,成立地方金融监管局,加强金融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监测预警、早期干预和应急处置机制。继续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规范清理违规“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套路贷”等行为。抓好重点领域风险排查,依法化解供销合作组织风险,有序处置农商银行系统流动性风险。依托社区网格员开展风险监测预警,深入开展风险的宣传教育,建立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项目立项规范。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9年我局共安排项目支出3项,资金总额525.14万元。我局项目支出依据充分,由相关科室人员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对每个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评估,认为上市牌奖励资金3项支出符合国家和省政策导向,符合我局(原市金融办)“三定方案”职责。按规定提交预算依据文件和相关文本材料。

2.绩效目标合理。依据年度任务及我局职责设定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以及客观实际,。

3.绩效指标明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如将产出指标细化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等。并且进一步将这些指标分解为数字,与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绩效指标清晰、可衡量。

)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我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6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2.3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25.14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627.5万元;2019年决算支出总额为260.14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58.9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18.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4 万元,项目支出82.03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1.持续扩大信贷投放。5月份搭建运行市融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上架全市26家银行87个贷款产品,接入34家政府部门2亿多条政府数据,已通过平台审批订单124份、授信2.2亿元;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千名行长进万企”活动,协调满足820家企业融资需求71.8亿元;全年全市共组织各类金融政策宣讲和银企对接活动50余次。开展“四送一服”系列活动,印发《小微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政策汇编》,帮助企业了解金融产品和政策;密切走访联系包保企业,帮助协调解决融资、环保、用电等诉求;及时办理四送一服平台交办问题,全年共办理13件涉及企业融资、上市挂牌等诉求。发放新型政银担业务贷款41.4亿元,在保余额45.9亿元,服务企业4598户;发放“税融通”业务贷款8.8亿元,服务企业622户;发放续贷过桥资金22.6亿元,周转次数11次,扶持企业321户;“劝耕贷”业务在全市各县区全面落地,累计为1211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5.3亿元。截至2019年12月末,全市新增贷款350亿元,增速19.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7个百分点,增量和增速均居全省第4位。余额存贷比达到74.7%,较年初上升5.8个百分点。

2.大力推动上市挂牌。深入摸排培育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动态更新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目前纳入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入库企业30家。制定推进企业上市3年(2020年-2022年)行动计划,建立县区领导包保责任制。抢抓省股交中心科创板设立机遇,摸排了高新、战新、专精特新3类企业800多家,建立省科创板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入库企业57家。举办县区党政领导干部资本市场知识专题培训班,多次邀请券商专家为企业作上市挂牌辅导和政策解读,组织30家重点后备企业赴上交所考察学习,积极开展送基金进企业活动,先后3次组织企业全面对接省市各大基金,4次组织省市基金公司走访市内企业,基金对10余家企业开展了尽职调查,其中6家企业获得股权投资11.6亿元,融资额在全省位居前列。2019年,全市新增上市报备企业1家、省股交中心科创板和专精特新板挂牌企业74家,推动2家企业在境外上市挂牌,实现直接融资57.29亿元。

3.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立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专项工作组,制定市2019年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人行六安中支、六安银保监分局建立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监管合力,提高监管实效。积极开展12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防范化解风险,特别是受到省风险提示的霍邱、金寨农商行和舒城正兴村镇银行,“一行一策”制定风险处置、化解方案,截至2019年底,不良贷款余额27.31亿元,较年初下降6.78亿元;不良率为4.46%,较年初下降2.1%,完成全年不良处置目标。深入开展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广告资讯排查清理活动,排查各类机构4328家,整治问题机构249家,检查广告经营、发布者940家,查处、清理涉非广告资讯9条,稳妥开展e租宝投资受损人员信息核实登记等工作,依法化解非法集资陈案6起(其中省督办5年以上陈案1起),超额完成年度化解目标任务,积极稳妥压降合作金融风险;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定期会商制度,组织对六安城区大型写字楼等举报投诉较多的重点区域开展地毯式摸排,集中排查各类经营主体53家,行政约谈25家,对28家机构负责人进行了警示教育,对输入型机构风险向省局专题报告,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0起;认真落实中央扶贫专项巡视整改要求,严格执行“户贷户用户还”政策,结合实际,制定贷后管理工作方案,全面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落实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严防“户贷企用”和逾期风险。宣传教育更加深入。全方位、立体式、常态化深入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套路贷”等宣传教育活动,设置宣传咨询展台近百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放置宣传展板500余块,悬挂横幅200条,发送手机短信200余万条,刊播宣传报道30篇,安排宣传车辆40辆。举办全市领导干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题培训班,专门针对老年群体在市老年大学举办防范非法集资专题知识讲座,在结对共建小区举办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文艺演出。

(二)履职效果情况

2019年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稳金融工作要求,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扎实推进服务实体经济和防控金融风险各项工作。始终坚持将增加有效信贷投放作为扩大全市社会融资总量的主渠道,积极推动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抢抓机遇、创造条件,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始终坚持把围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扩大直接融资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下打力气推进直接融资和上市挂牌工作。资本市场利用水平有新提升,全市融资规模不断扩大。始终坚持把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摆在重要位置,时刻保持忧患意识,增强斗争精神,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2019年,我市主要金融指标稳中有进,金融风险防控扎实有效,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金融运行总体平稳有序,为全市绿色振兴和高质量发展贡献了金融力量。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因单位全额编制少导致经费不足:日常公用经费不足、与实际支出相差较大。

3.公用经费控制有一定难度,基本为刚性支出。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项目自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项目立项和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对与实际结果出入较大或绩效较差的项目,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时将从紧、从严。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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