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财政局:
为支持我市受灾地区灾后农业生产恢复,确保粮食安全,现下达你县(区) 2020年市级财政农业生产恢复救助资金 万元(市追加指标0336号),主要用于灾后农业恢复生产所需改补种种子和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支出。此项资金请列2020年“2130119-防灾救灾”预算支出科目。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并按照市县两级1:1承担比例,落实县级资金,全力做好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附件:2020年市级财政农业生产恢复救助资金(分县区下发)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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