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登记【办理指南】

来源单位:就业中心 发布时间:2020-01-18 11:36 访问量:

就业登记:

1、劳动者在省公共劳动就业网上经办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填写就业登记信息,提交至户籍地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办理就业登记。无社区(村)劳动保障站提交至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下同);

2、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登录“系统”查看申请资料,符合条件的,提交至街道(乡镇)审核,将初审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3、街道(乡镇)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提交至区(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批,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4、区(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批后,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根据个人需要,申请人可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前来现场登记。

失业登记:

1、劳动者在省公共劳动就业网上经办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根据自身类别填写相关信息,通过“系统”提交至户口所在地社区(村),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2、社区(村)登录“系统”查看申请资料,符合条件的,提交至街道(乡镇)审核,将初审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3、街道(乡镇)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提交至区(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批,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4、区(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批后,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根据个人需求,申请人可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到区(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