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市监当罚字〔2021〕J1号

来源单位: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1-05-25 16:08 访问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六市监罚字〔2021J1

六安市金安区老百姓药房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六安市金安区老百姓药房

91341502MA2MXAK723

陈兴岳

违反明码标价规定

种类:处罚款500元。

依据:当事人销售商品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当事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六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19

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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