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开发区分局:
现将《六安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6月16日
六安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巩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我市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等六部门《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市监食经〔2020〕121号)、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皖市监函〔2020〕438号)和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六市监秘〔2021〕65号)精神,现就开展六安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核心,以保障农村食品安全为目标,针对当前农村存在的假冒伪劣食品安全隐患,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夯实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基础,不断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
通过集中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在2021年底前,有效遏制生产经营假冒食品、“山寨”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突出问题。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基层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机制。各级食安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县区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推进全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扎实开展。积极发挥“四员”队伍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作用,延伸监管触角,织紧织密基层监管网络。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应急处置水平。(牵头科室: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
(二)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环节集中整治行动。以酒类、饮料、糕点、冷冻饮品、肉制品、乳制品和调味品等风险较大的食品为重点产品,以假冒伪劣、微生物特别是致病菌污染为重点问题,结合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农村食品生产单位集中整治。对集中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整改;发现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抽样检验;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牵头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
(三)开展农村食品流通环节集中整治行动。以农村地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进口冷链食品、散装熟食、食盐、饮料、调味品、乳制品、地方特色食品及妇女儿童食品等食品为重点品种,以推进农村食品销售行为规范为重点环节,严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未按疫情防控规定报备、核酸检测、消毒、赋码等行为;严查销售散装熟食没有防尘防蝇防直接接触的措施、熟制食品的食用时限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行为;严查经营掺假掺杂、混有异物的食盐以及食盐零售单位销售散装食盐等行为;严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等行为;严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对入场销售者和食用农产品入场查验管理缺失行为;严查食品销售者索证索票缺失行为等。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责令整改落实到位。对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依法从快查处。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针对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加强监管,明确规范性要求,探索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牵头科室: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
(四)开展农村餐饮服务环节集中整治行动。以农村地区校园及周边、养老机构、景区农家乐等为重点区域,以各类餐馆、集体用餐配送等为重点单位,以端午节和中高考期间等为重点时段,以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熟肉制品、自制饮品等为重点品种,集中治理超范围经营、冷藏温度不够、加工时间不够等行为。严格日常监管,强化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把“食材溯源、消毒保洁、人员健康、加工操作、就餐环节、食品留样”等关口,进一步压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牵头科室: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
(五)开展农村特殊食品集中整治行动。持续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督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城乡结合部、农村等为重点区域,以食品批发市场、母婴用品店、超市、网络电商、食杂店、药店等为重点对象,持续深入推进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提升行动,进一步规范农村地区特殊食品经营行为。要切实加大对特殊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严查销售未按规定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跨境电商二次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牵头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广告监督管理科)
(六)突出重点加大抽检监测力度。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类、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地方特色食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食品批发市场、农村学校及校园周边,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为重点区域,加大食品抽检监测力度。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媒体、公众号等途径发布食品抽检信息。强化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加大跟踪抽检力度,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牵头科室: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科)
(七)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针对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特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食品加工小作坊、超市、餐馆等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整治中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牵头科室:执法稽查综合科)
三、工作安排
集中整治行动从2021年6月开始至2021年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6月)。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实施方案,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集中整治行动启动信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检自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整治规范阶段(2021年7月至10月)。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力量对农村小作坊、小餐饮、食杂店、批发市场、乡镇农贸市场、农村地区学校食堂、校园以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等重点场所和农村集体聚餐、农村集市和庙会等开展集中监督检查;突出中秋、国庆等重点时节,突出高风险和重点食品以及问题多发的生产经营主体的检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小作坊、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市场秩序。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11月)。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认真总结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情况,重点总结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做法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探索和建立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落实。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集中整治分工负责制,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强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同时要把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纳入食品安全年度重点工作。市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过程中,及时报送好的做法和成效等信息;11月15日前,将本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包括总体情况、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图片资料等)及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至市局(电子版材料报邮箱)。
联系人:叶子昊
电 话:0564-5136081
邮 箱:laspltk@163.com
附件:1.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
2.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科室联系人
附件1: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类别 |
单位 |
数量 |
1 |
检查食品生产主体 |
户次 |
|
2 |
检查食品销售主体 |
户次 |
|
其中: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 |
户次 |
|
|
3 |
检查餐饮服务主体 |
户次 |
|
其中:学校食堂 |
户次 |
|
|
校园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 |
户次 |
|
|
4 |
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
户次 |
|
5 |
检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
个次 |
|
6 |
组织监督抽查 |
批次 |
|
其中:监督抽检不合格 |
批次 |
|
|
处置情况 |
批次 |
|
|
7 |
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 |
户 |
|
8 |
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个 |
|
其中: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
个 |
|
|
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
个 |
|
|
9 |
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 |
件 |
|
10 |
收缴假冒伪劣的食品数量 |
公斤 |
|
11 |
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 |
万元 |
|
12 |
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罚没金额 |
万元 |
|
13 |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 |
件 |
|
14 |
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
件 |
|
15 |
兑现举报奖金数额 |
万元 |
|
16 |
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 |
人次 |
|
17 |
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
次 |
|
18 |
食品安全协管员 |
人 |
|
19 |
建立农村食品统一配送渠道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
人 |
|
20 |
已完成限期整改的市场 |
个 |
|
21 |
开展规范化建设的农村食品经营店 |
个 |
|
附件2: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科室联系人
序号 |
科室 |
姓名 |
电话 |
1 |
执法稽查综合科 |
冯龙 |
0564-5136043 |
2 |
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 |
吴璇 |
0564-5136090 |
3 |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 |
乔恩柱 |
0564-5136079 |
4 |
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 |
叶子昊 |
0564-5136081 |
5 |
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 |
武磊 |
0564-5136085 |
6 |
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科 |
张勇 |
0564-5136025 |
7 |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 |
吴正 |
0564-5136029 |
8 |
广告监督管理科 |
解轶君 |
0564-5136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