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六市监当罚字〔2021〕T09号 |
六安市金安区兴诚食品批发部未如实记录经营食品的信息案 |
六安市金安区兴诚食品批发部 |
92341502MA2NETF88Y |
张杰 |
当事人经营食品未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
种类:警告。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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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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