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者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六市监当罚字〔2021〕z1号 |
六安市金安区名扬冻品经营部食品贮藏条件未达标案 |
六安市金安区名扬冻品经营部 |
92341502MA2QE9822Q |
杨琴 |
当事人食品贮藏条件未达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出售商品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
种类: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警告。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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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1日 |
完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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