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市监当罚字〔2021〕J5号

来源单位: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1-05-25 16:16 访问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六市监罚字〔2021J5

六安市裕安区华溙冷冻食品经营部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六安市裕安区华溙冷冻食品经营部

92341503MA2UGEFJ41

韩涛

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种类:警告

依据: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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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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