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低保标准

来源单位: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7-07 17:13 访问量:

六安市低保标准

低保标准,由市级人民政府根据各县(区)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均消费支出和物价变动情况,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或者适时调整。进一步完善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增强价格临时补贴对物价变动的敏感度。从2021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由630//人调整为6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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