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类型 | 牵头单位 | 学期 | 配套政策 | 春季学期资助人数 | 春季学期资助金额(万元) | 申请审批流程 | 监督电话 |
中职免学费 | 市教体局 | 春季学期 | 公办学校的补助政策: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弥补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 民办学校的补助政策:对在经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
21642 | 3120.41 | 每学年开学后,符合受助条件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表,班级评议并公示,学校审核后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 0564-3341690 |
中职助学金 | 市教体局 | 春季学期 | 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实行分档资助。 | 11607 | 1279.3 | 每学期开学后,符合受助条件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表,班级评议并公示,学校审核后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 0564-3341690 |
中职奖学金 | 市教体局 | 春季学期 | 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学生,每人每年6000元。 | 0 | 0.0 | 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申请学生进行评议并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名单上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召开评审会议并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 0564-3341690 |
普高免学费 | 市教体局 | 春季学期 | 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并取得正式学籍、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 10332 | 757.185 | 开学时对建档立卡、农村低保、残疾、农村特困供养四类学生直接减免学费。 | 0564-3341690 |
普高助学金 | 市教体局 | 春季学期 | 资助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资助。 |
21754 | 2632.15 | 每学年开学后,符合受助条件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表,班级评议并公示,学校审核后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 0564-33416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