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简介

来源单位: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2-01-19 23:43 访问量: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4〕40号),设立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物价局、六安市绿色发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国家、省和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需报国务院、国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政府审批、核准、备案外,区分不同情况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或由企业自主决策。

    3.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除按规定需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外,由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国家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下分别制定。

    (二)划入的职责

    1. 将原市物价局主要职责划入市发改委。

    2. 将原市水库移民管理局主要职责划入市发改委。

    (三)增加的职责

    增加市绿色发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绿色发展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市绿色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承担市绿色发展指导委员会交办事项。

    (四)加强的职责

  1. 加强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
  2. 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扩大开放条件下市内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
  3.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缩小地区发展差距。
  4.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统筹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市政府目标考核有关事项协调落实,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分析研究经济形势,提出总体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督查宏观政策落实,组织协调信用体系建设。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要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四)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参与全市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和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工作,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政府性各种专项建设基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各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编制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和预案,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六)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总体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计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管理和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跨市区经济技术合作交流。

    (七)承担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组织编制、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责任;拟订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政策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县域经济发展和扩权强镇建设有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扶助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组织、协调库区移民安置和经济开发工作。

    (八)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服务业、重点区域性批发市场、重点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指导市场体系建设;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承担重要商品总体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储备的建议。

    (十)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绿色发展和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加快绿色发展、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国土资源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建议。

    (十一)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和实施工作;分析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国家、省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实施监督检查。

    (十三)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和价格预期调控目标,制定全市价格调控目标;制定价格改革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和调控体系;负责市场价格监测、价格预警、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价格。

    (十五)组织实施国家、省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市级管理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指导。

    (十六)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业价格(收费)管理;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实施价格听证、价格公告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制定全市价格(收费)管理目录。

    (十七)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受理价格举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负责价格违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全市价格监督检查。

    (十八)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监审,负责重要工农产品生产成本的调查、汇总、分析和上报;负责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执法案件或经济活动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认证。

    (十九)指导、监督全市价格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内部价格约束机制;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

    (二十)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绿色发展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市绿色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绿色发展体制改革工作。

    (二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市绿色发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 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研究拟订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政务督查和跟踪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调研和综合性文字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行政审批服务科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行政事业收费政策、改革方案和管理办法;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工作,制定市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负责市本级管理的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和收费统计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治理乱收费;指导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市发改委的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牵头负责市发改委相关项目评审工作;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及业务咨询。

    (三)综合科(六安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负责全市宏观经济走势的预测分析,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计划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承办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承担指导县域经济发展有关工作。

    研究贯彻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资金需求状况,提出地方投融资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联系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协调有关工作;承担地方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核、报批和监管工作;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承担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四)区域经济发展科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衔接平衡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规定负责开发区有关工作;承担国家中部地区崛起政策落实的有关工作;负责中央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皖江示范区建设、大别山区振兴发展规划,省委省政府比分直播,篮球比分直播大别山革命老区又好又快发展,皖北、皖西地区发展相关规划的组织实施、政策协调和督查落实等工作;负责国家长江经济带建设相关规划的组织实施、政策协调和督查落实等工作;承担合肥经济圈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外资科)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参与编制下达市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综合管理市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对政府性专项资金进行综合平衡和管理,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研究提出城镇化投资政策和重大项目规划建议;汇总编制政法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审核限额以上及市财政资金安排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总投资概算;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和申报市大中型项目设计方案;审核项目建设总投资的概算调整;汇总编制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参与勘察设计单位全面质量管理及地方建设设计标准、设计收费、政策和指标的协调和审定;参与大中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

    研究市内外资本动态,监测分析利用外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的总体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按规定审核或核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市内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备选项目;审核利用国外贷款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按规定权限审核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承担利用市外资金有关工作。

    (六)水库移民管理局(农村经济科)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和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水产、畜牧、农垦等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全社会水利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提出农业和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指导全市以工代赈工作;监督以工代赈资金的使用以及项目的实施。

    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水库移民安置的政策规定;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督查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协调库区移民安置和经济开发工作。

    (七)基础产业科(市铁路建设协调办公室)

    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能源和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申报、审核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审查、上报电力、天然气和新能源等能源建设项目;负责能源项目衔接平衡,协调能源建设重大问题;按规定管理相关重大建设项目。

承担市铁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负责统筹铁路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审核报批铁路建设规划与项目;承担铁路项目布局节点衔接,以及项目前期和建设中的相关重大问题的协调服务工作。

   (八)工业服务业科

    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市工业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工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行业、支柱产业中长期规划;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负责重大项目储备;按规定审核工业重大项目,参与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与境外投资重大项目;协调市级重点工业企业集团重大问题;争取和管理省工业发展“三高”(高成长性、高加工度、高附加值)资金。

    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协调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产业链建设;研究提出引导科技投入的政策;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争取和管理归口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

    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编制重要商品的储备计划,指导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协调、监督国家和市级重要物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建议,指导和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衔接平衡服务业和其他产业发展;争取和管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九)社会发展科

    研究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各项社会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社会事业专项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和补助性资金。

    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汇总编制就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相关专项资金、补助资金以及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引导资金。

    (十)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

    编制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指导督促和考核评价计划实施;分析监测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情况,研究提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协调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组织指导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和储备;承担省“861”行动计划和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省和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牵头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十一)绿色发展科(环资科)

    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绿色发展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市绿色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承担绿色发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组织拟订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流域污染治理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生态安徽建设和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二)政策法规科

    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或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分析有关经济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机关法律事务工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有关工作。

    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城乡一体化工作;承担推进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任务。

    负责拟订全市年度价格工作计划和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政策措施,拟订价格改革方案;组织协调政府定价商品(收费)听证会;承办集体审价委员会和案件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市价格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草拟或审核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地方性价格政策、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和制定;负责价格鉴定等价格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和相关人员的资格管理。

    (十三)价格管理科

    负责拟订市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的改革计划、方案和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全市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公用事业价格、经营性服务收费和中介机构服务收费;负责制定、调整由市管理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经营性服务收费;负责市直服务价格登记证管理;负责指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负责涉房经营性服务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负责医疗价格和药品价格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相关价格改革方案和价格政策、调整措施。

    (十四)价格成本调查监审科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行政机关收费标准制定时的成本监审;负责市管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负责建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数据库,依法发布价格成本信息;负责承担国家和省下达的常规成本调查和专项调查以及开展本辖区内农产品成本调查和重要商品成本调查工作。

    (十五)价格监测科

    负责对市场主要商品价格实施定期监测和分析预测,向社会发布价格信息数据;负责监测商品与服务价格数据的采集、汇总、审核和上报;负责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要商品的应急专项监测,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进行预测预警预报,分析预测价格发展趋势。

    (十六)价格监督检查局

    负责监督检查价格(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价格专项检查和市场监督检查;负责受理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负责监督价格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的执行,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和违法案件,组织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和价格诚信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县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市绿色发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44名(含物价专项行政编制15名和工勤人员占用)。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4名,市绿色发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高配正处级),纪检组长1名,总经济师1名;科级职数21名,其中正科16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5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原市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原市物价局所属事业单位,整建制划归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绿指办)管理,其规格、职责、人员编制不变。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七、负责人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主任   戴立文

    办公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行政中心6号楼3楼(发改)、六安市政务中心13楼(粮食)。

    邮编:237000

    电话:(0564)3379727 

    传真:(0564)3379750

    邮箱:lasfgw@163.com

    网址:fgw.luan.gov.cn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因我委“三定”方案截至目前尚未解密,故没有发布最新的机构简介信息。

特此说明。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