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机构简介

来源单位:市重点工程处 发布时间:2021-12-24 10:41 访问量:

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

一、职责调整

取消负责市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土地收储征地拆迁工作的相关职责,其职责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

取消负责市中心城区政府安置房管理工作的相关职责,其职责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公益性社会事业项目和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二)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谋划、中心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计划)编制、年度建设计划、投资预算编制工作。

(三)负责按项目建设进度审核工程量并提出拨付工程款意见,督促项目竣工结算,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负责代建项目工程款拨付。

(四)履行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职责。

(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设8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综合协调单位政务工作,研究拟订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单位政务督查和跟踪督办工作;负责单位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单位调研和综合性文字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单位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项目一科

承担市本级政府投资的城市道路、桥梁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设备采购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签订前的审核工作;按基本建设程序规定,配合办理施工阶段的相关手续,履行建设单位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相关管理职责,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参与现场签证,负责办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等相关手续以及结算初审工作;做好施工全过程管理,参加隐蔽工程、工序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移交;负责工程技术资料、图纸的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三)项目二科

承担市本级政府投资的公建及配套项目,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设备采购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签订前的审核工作;按基本建设程序规定配合办理施工阶段的相关手续,履行建设单位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相关管理职责,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参与现场签证,负责办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等相关手续以及结算初审工作;做好施工全过程管理,参加隐蔽工程、工序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移交;负责工程技术资料、图纸的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四)项目前期工作科

参与重点工程项目的计划编制工作;配合做好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参与项目的建议计划、可行性研究、环境评价、立项批复、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工作;负责按程序确定勘察、设计、代理等服务单位,配合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初步设计专家评审;协助项目使用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配合相关科室进行工程勘察、施工图审查、工程标前签证、合同送签、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工作;负责工程预算和审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配合做好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五)财务管理科

负责审核重点工程进度款并提出拨付意见,支付代建项目工程款;参与重点工程的竣工验收;参与配合竣工项目的工程结算初审和财务决算;负责代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负责局本级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工作。

(六)总工室

负责制定完善本单位工程技术管理方面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制度落实。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技术管理、重大技术问题的研究处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并督促检查图纸会审纪要内容的落实情况。负责工程“四新”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参与审查、审定项目招标(采购)文件以及各类设计方案,并对涉及的技术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牵头组织对重要工艺、重大设计变更进行审查论证。参与单项工程的地质勘测、设计管理、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参与组织工程技术交流和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原项目一科、项目二科、项目前期工作科不再承担上述相关职责。

(七)安全监督科(应急办)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市重点工程处管理项目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组织拟订全处安全成产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全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各建设主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培训、考核考评等工作,负责受理安全生产投诉,牵头对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分析、结果上报得等。负责牵头与市主管部门协调沟通,完成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预案并做好计划安排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履行应急日常管理、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能,牵头对各类应急事件的处置处理、年终考评考核等。负责相关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置、回复等,牵头信访事项办理、年终考核考评等工作。

原综合科不再承担来信来访职责。

(八)质量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质量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全处质量管理工作。督促各建设主体履行工程质量管理职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实施。负责市重点工程处管理项目质量综合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监管体系和巡查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定期开展质量管理检查和专项督查、宣传培训、考核考评等工作。负责受理质量投诉,牵头组织对重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负责牵头与市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完成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及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做好“数字城管”平台涉及本单位有关事项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保检查落实、考评评比。

四、人员编制

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事业编制24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职数12名,其中正科级8名,副科级4名。

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组织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办公地点及通讯方式

(1)办公地点:六安市佛子岭路和和谐西路交叉口,

(2)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网址:http://www.lazdgcc.cn/

(4)电话:3953977

(5)邮编:237000

六、负责人

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党组书记、主任 倪玉华

七、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