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统计局机构简介

来源单位: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02-15 15:11 访问量:

    根据六办〔2019〕26号文件批准的六安市统计局“三定”方案如下:

    一、市统计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起草有关统计规范性文件草案,依法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受理、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负责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与咨询服务工作。

    (二)建立健全我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投入产出调查和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和抽样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产业和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县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规范部门统计工作,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承担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有关统计工作。

    (十)协助管理各县区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协助管理各县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承担全市统计专业从业资格考试和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统计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研究拟订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政务督查和跟踪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调研和综合性文字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协助管理县区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承办协助管理各县区统计局正、副局长的有关工作。

    (二)执法监督科(法规科

    监督检查我市行政区域内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进行执法监督;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查办、转办、督办统计违法案件,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指导监督县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事务;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定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审核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管理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三)综合核算科(经济运行考核办公室)

    监测全市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咨询建议;对综合性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汇总整理全市及县区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综合性统计数据发布及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各县区国内生产总值;组织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和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编制全市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发分析研究;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拟订各县区经济运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有关统计工作。

    (四)工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五)能源统计科

    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和应对气候变化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六)投资统计科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土地、计算机软件、无形资产中研究与开发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七)商贸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八)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科(文化产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和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文化产业、企业创新、环境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九)农村统计科

    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和农村住房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开展退耕还林状况、畜禽生产消费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三、市统计局人员编制

    市统计局行政编制20名。

    四、市统计局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统计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13名,其中正科9名,副科4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负责人:六安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余子文

    办公地点:行政中心10号楼2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政编码:237000

    网址:http://tjj.luan.gov.cn/

    电话: 0564-3379025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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