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基层运转】我市开展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工作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1-02-18 15:48

日前,根据全省统一要求,我市部署开展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工作。

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创建示范活动实效的迫切需要,是解决形式主义、减轻基层和群众负担的重要举措。

根据清理工作要求,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必须要有法律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党中央、国务院文件或者省委、省政府文件明确规定。没有明确提出相关要求,只是根据对文件精神的理解而开展创建示范活动,该文件不作为保留依据。凡是没有依据擅自开展的,或者对推动工作没有实际意义、劳民伤财的,或者借机收费、变相收费的,一律取消;凡是对象相同、内容相近、标准相似的,一律合并;凡是政策已调整、与中心工作脱节、创建示范已完成阶段性任务、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一律取消。

此次活动,一是对2018年清理结果进一步进行审核,对拟保留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和开展成效进一步进行评估,提出是否保留的明确意见,特别要对拟保留项目政策依据为阶段性规划文件且完成阶段性任务的,除非有新的政策规定,否则应按照中央要求取消。二是对2018年4月以来符合中央和省委文件要求的创建示范活动进一步进行清理规范。

全市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工作2月8号开始,3月20号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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