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气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4-02-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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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气象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和省局办公室的直接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气象工作实际,以公众关注的气象热点工作为重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强化宣传。我局成立有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成员由相关科室3名同志组成,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制定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内容涵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及工作机制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坚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办法、实施方案等,并利用街头集中宣传和电子显示屏、电视预报背景画面、公开栏和网站等渠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公开内容包括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工作动态、人事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公开、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公告和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行政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等,以及工作制度、办事指南、审批流程、监督电话等信息。同时提供包括本地短期预报、预警信号、各县区预报、省内主要城市预报、温度雨量实况、卫星云图、雷达回波等十几种气象信息服务产品,全力为公众做好服务;提供从预警信号的识别到气象灾害防御避险知识,再到气象与健康等种类丰富的气象科普知识大餐,供公众学习了解。二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建设,通过微博、预警短信发布平台、宣传栏、报刊、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街头宣传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和渠道,主动公开气象部门政务信息和气象服务信息,努力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气象服务,广泛深入地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全年累计通过各种渠道公开信息1600多条。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3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3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相关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创造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还不够多,信息公开形式仍须不断拓展等。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办法、新举措,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机制、协调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进一步完善,使信息公开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机制、协调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进一步完善,使信息公开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2、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深化公开范围和内容,加强主动公开信息力度,强化对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加强局门户网站的更新维护,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气象信息服务。 
    3、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发挥好互联网、新闻发布会、媒体等公开形式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一些公开信、宣传单等适合基层群众特点的新形式。 
    4、切实强化检查监督。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泄密等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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