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市公管局进一步强化措施,规范涉企投标保证金管理,助力企业轻装上阵,为落实落细“六稳”“六保”工作任务保驾护航。
严格管理制度。制定《六安市本级托管投标(竞买)保证金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严格审查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标准、缴纳账户、缴纳方式,打击违法违规设置保证金行为,维护各方交易主体合法权益。
降低交易成本。免收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文件工本费,免收政府采购项目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以外的投标保证金。明确投标人可选择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降低企业投标及履约成本。在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产品投标价格6%-8%折扣,减轻企业负担。
提升服务效能。实行保证金退还“T+5”制度,当日提交申请,5日内办结。通过电话或信息平台向代理机构和招标采购单位发提醒通知,通知上网发起退款申请,核查投标保证金退还异常情况,按照规定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切实减少企业资金占用。每季度均记录企业投标保障金往来账,规范财务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投标保证金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异议、质疑和投诉的交易项目暂停退还投标保证金,按处理结果规定办理退还或划转,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切实发挥投标保证金的项目交易中的作用。